1. 对学校改革、发展的意见和建议;
2. 关系师生员工群体利益的重大问题;
3. 已向有关部门反映,但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的问题。
1. 为方便处理,一条意见只能反映一个问题。
2. 反映意见和建议必须属实、语言文明,不得损害其他公民、法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。否则,后果自负。
3. 带*内容必须填写。
4. 管理员可能屏蔽部分敏感问题(答复)。
5. 招考期间咨询相关事宜,请直接联系我校招生部门,招生热线:0851-84706611;或者访问我校网站的“招生就业”专栏;
6. 为便于核实情况和反馈处理意见,来信务必填入真实的个人信息。来信人的个人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。匿名信件有可能不予答复。